如果公司給員工買防靜電工作服,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?
作者:admin | 發布時間:2021-09-26
之前在鋼鐵企業、機械制造企業工作過7年。我在這些制造業工作的時候,有統一的防靜電工作服和工作鞋,每天都要穿防靜電工作服。這個防靜電工作服屬于勞保產品的范疇,具有耐臟、耐磨、耐油污的功能。我們在核算時也把這種防靜電工作服歸入勞保費用。
對于這種防靜電工作服,增值稅并不是說不能抵扣。只要企業實際發生了企業所得稅,與收入相關的合理費用就可以稅前扣除。另外,很容易理解稅務局其實對這項業務沒有爭議。
但是后來公司認為在生產線上,工廠員工有統一的制服,作為公司的行政辦公人員,他們也是穿著的,可以展現公司的職業形象,這也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,所以給行政辦公人員定制了防靜電工作服。
這種防靜電工作服和工廠的防靜電工作服有些不同,因為工廠的防靜電工作服在材質和使用上都有自己的特點,那就是在工廠工作的時候穿,而這種行政辦公的防靜電工作服和我們平時買的西裝幾乎一樣,所以日常生活中可以穿。
很多其他公司的人,看到我們公司給上班族發這套制服的時候,也羨慕我們公司的福利真好,衣服都發了。
可見很多人把這類行政辦公人員的防靜電工作服定義為福利,稅務局的同志也是這么認為的。檢查時,這種服裝被定義為集體福利,扣除的進項稅將不得不轉出以償還增值稅。同時,福利費需要按照收入比例進行扣除,超出的扣除部分還將補繳企業所得稅。
當時我們和稅務局的同志溝通了很久,zhongdian是讓他們明白,這些防靜電工作服的發放不是為了福利,而是為了工作需要。
我記得我們溝通的時候,主要是從以下三個方面談的。
1.增值稅沒有集體福利的定義。我們查了財企[2009]242號中的一個定義,即員工福利是企業對員工勞動報酬的一種輔助形式……所以在會計上,福利費用強調的是對員工的一種勞動報酬形式,而我們公司提供給行政辦公人員的防靜電工作服不是勞動報酬,而是bixu在工作時佩戴,就像我們應該配置員工在工作時使用一樣。
2.這些防靜電工作服都是公司定制的,每一件衣服都有公司獨特的標識,而不是給員工錢自己買。
3.公司制度規定防靜電工作服代表公司形象,上班時間bixu佩戴。
4.公司制度規定防靜電工作服屬于公司財產。如果損壞了,需要退貨。如果在更換期前損壞,責任人應補足更換費用。
經過多次溝通解釋,zui終稅務局不認可我們支付給行政人員的防靜電工作服作為福利金。
我們也明白稅務局害怕企業變相以這種方式分配利益。比如你給員工發衣服,上班時不要求穿,也不標注公司標識。員工可以用買的一樣的衣服,所以很難說不是在分配福利。
估計這個爭議挺常見的,所以2011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34號文件,里面規定了這一塊:
盡管有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,但要注意“穿衣、統一生產”的要求,這份文件已經公布多年了。我們經常可以在網上看到關于防靜電工作服能否抵扣的爭議,這說明公司在日常辦理防靜電工作服業務時沒有研究透徹,或者有些地方沒有做好,導致地方稅務局沒有將這一塊確認為辦公費用,而是將其確認為福利費。
如果你公司也是這樣的情況,可以參考我公司與稅務局溝通的四個方面,經過稅務局檢查,提前做好計劃,在制度和流程上做好計劃。
同時,經稅務局檢查,有爭議的,可以溝通。稅務企業之間的糾紛,并不意味著企業只能承受啞巴虧損,不能說明情況。對于企業來說,稅務局是局外人,可能對企業的經營情況不是很清楚。我們的企業要想維護自己的利益,就bixu做好解釋工作,如果可能的話,做出對企業有利的解釋。